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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三次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按一周7天计算的居民劳动就业活动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28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23分钟。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第一号)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顺利完成
为全面、真实、准确了解我国居民时间利用情况,客观反映居民生活模式、生活质量状况,为分析评价社会进步和民生福祉改善以及开展相关国际比较和社会研究提供基础数据,更好满足社会民生政策制定需要,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
此次调查的现场调查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31日,调查对象以15分钟为间隔,记录周一至周五其中一天、周六至周日其中一天,共两天的时间利用情况。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和调查员的共同努力下,在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现场调查和主要数据处理汇总工作圆满完成。
一、科学制定方案
根据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原则,国家统计局充分总结前两次时间利用调查经验,吸收借鉴国际分类标准,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研究制定《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方案》,对调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为此次时间利用调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上有较大变化,主要表现在调查范围更加广泛、调查对象更加全面、调查内容更加丰富、调查方式更加便捷。
二、扩大调查范围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的调查范围首次扩大到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全国居民时间利用情况。此次调查的样本抽选以全国统一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样本为基础,由国家统计局统一进行抽样。
三、拓展调查对象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的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户和该户中6周岁及以上常住成员,全国共调查3.85万户家庭、10.7万人,其中,男性5.3万人,女性5.4万人;城镇6.4万人,农村4.3万人。调查对象首次增加6—14周岁年龄段人员,以更好反映相关年龄段儿童学习生活方面的时间利用情况。
四、丰富调查内容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将居民一天中的活动划分为6个主要活动领域[2]、13个主要活动大类[3]。其中,在13个主要活动大类中有7个大类设置了细分项,活动类别扩展至34个,部分类别内涵和外延有所调整,以便更科学精准地对居民时间利用分配情况进行刻画和反映。活动类别和指标设计借鉴联合国《国际时间利用统计活动分类2016》《时间利用统计指南2024》,具有较强的国际可比性。
五、创新调查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调查工作效率,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对调查方式进行创新,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应用信息化手段,使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主要采取手机小程序自主填报方式开展调查,便于调查对象尤其是在外就读学生、农村外出从业人员、临时外出(如外出旅游、出差、培训等)的人员进行填报。对于部分使用手机填报确有困难的调查对象,仍使用纸质问卷进行填报,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上门辅助完成调查。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实行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始终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通过加强培训、上门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调查对象全面、准确理解和填报调查表;认真落实随报随审要求,加强基层数据审核验收,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现场调查结束后,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数据质量抽查,结果显示,调查组织实施规范有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注释:
[1]2008年开展的第一次时间利用调查在北京、河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云南和甘肃等10省(市)开展,2018年开展的第二次时间利用调查在前述10省(市)和上海开展。
[2]居民主要活动领域包括个人生理必需活动领域、有酬劳动领域、无酬劳动领域、个人自由支配活动领域、学习培训领域、交通活动领域等6个领域。
[3]居民主要活动大类包括睡觉休息活动、个人卫生护理活动、用餐或其他饮食活动、交通出行活动、劳动就业活动、学习培训活动、家务劳动活动、陪伴照料家人活动、购买商品或服务活动、看病就医活动、运动健身活动、文化休闲娱乐活动、社会交往活动等13个大类。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第二号)
——全国居民主要活动领域和主要活动大类时间利用情况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上都基于前两次调查进行了优化,调查范围首次扩大到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对象首次增加6—14周岁人员,居民活动类别扩展至34个,并首次采取手机小程序自主填报方式开展调查,以便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居民时间利用情况。根据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结果,现将我国居民一天的时间利用数据公布如下:
一、分主要活动领域居民时间利用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按一周7天计算[1]的居民每日活动中:
在个人生理必需活动领域[2],居民每日平均时间[3]为12小时27分钟,占全天的51.9%[4];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5]为12小时27分钟,活动参与率[6]为100.0%。
在有酬劳动领域[7],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27分钟,占全天的14.4%;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2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54.1%。
在无酬劳动领域[8],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5分钟,占全天的8.7%;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45分钟,活动参与率为75.6%。
在个人自由支配活动领域[9],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24分钟,占全天的14.2%;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30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7.4%。
在学习培训领域[10],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47分钟,占全天的7.4%;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7小时9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5.1%。
在交通活动领域[11],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50分钟,占全天的3.5%;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2分钟,活动参与率为80.5%。
二、分主要活动大类居民时间利用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按一周7天计算的居民每日活动中:
睡觉休息活动[12]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和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均为9小时46分钟,活动参与率为100.0%。
个人卫生护理活动[13]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和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均为56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9.1%。
用餐或其他饮食活动[14]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和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均为1小时4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9.8%。
交通出行活动[15]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50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2分钟,活动参与率为80.5%。
劳动就业活动[16]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28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2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54.4%。
学习培训活动[17]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47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7小时9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5.1%。
家务劳动活动[18]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17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59分钟,活动参与率为64.9%。
陪伴照料家人活动[19]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0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46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8.4%。
购买商品或服务活动[20]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5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4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34.1%。
看病就医活动[21]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2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27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7%。
运动健身活动[22]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35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10分钟,活动参与率为49.6%。
文化休闲娱乐活动[23]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33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40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5.3%。
社会交往活动[24]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18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9分钟,活动参与率为26.3%。
三、居民互联网使用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按一周7天计算的居民每日活动中:
互联网使用[25]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5小时37分钟,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3分钟,活动参与率为92.9%。
注释:
[1]按照《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方案》,调查对象需连续记录调查日0点至次日0点24小时内所进行的各项活动。若某项活动的持续时间不足15分钟,对于少于7分钟的活动不需记录,超过7分钟的活动视为15分钟并记录在日志表里。在2024年5月11日—31日现场调查期间,所有调查对象均需填写日志表1(周一至周五其中一天)、日志表2(周六至周日其中一天),共两天的活动情况。在计算居民参与某类活动的时间时,需对日志表1和日志表2中该类活动的时间利用数据分别按照5/7和2/7进行加权汇总,得出按一周7天计算的某类活动的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活动参与率等主要指标。
[2]个人生理必需活动领域包括睡觉休息、个人卫生护理、用餐或其他饮食、看病就医等活动大类。
[3]居民每日平均时间是指按全部调查对象加权平均的参与某类活动的时间。
[4]各主要活动领域居民每日平均时间占全天的比重因四舍五入原因未作机械调整,存在分项合计与总计略有差异的情况。
[5]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是指按参与者(参与某类活动的人)加权平均的参与某类活动的时间。
[6]活动参与率是指全部调查对象中参与者(参与某类活动的人)所占的比例。
[7]有酬劳动领域包括劳动就业活动大类中除无酬实习等就业活动外的其他活动类别。
[8]无酬劳动领域包括家务劳动、陪伴照料家人、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活动大类以及劳动就业活动大类中的无酬实习等就业活动、社会交往大类中的公益志愿活动。
[9]个人自由支配活动领域包括运动健身、文化休闲娱乐等活动大类以及社会交往大类中除公益志愿活动外的其他活动类别。
[10]学习培训领域包括学习培训活动大类。
[11]交通活动领域包括交通出行活动大类。
[12]睡觉休息活动指为满足个人生理需要而进行的睡觉休息活动。包括夜间睡眠、午睡、打盹、闭眼短时休息等。不包括入睡前和睡醒后躺在床上刷手机、听音乐等。
[13]个人卫生护理活动指自己完成的日常个人卫生护理活动、自我健康管理和接受家人提供的无偿卫生护理活动。包括上厕所、刷牙、洗脸、洗手、洗澡、泡澡、泡脚、化妆、护肤、梳头发、剃须、戴(隐形)眼镜、剪指甲、修脚、穿衣服等,进行血压、血糖监测,注射胰岛素、吃药、处理伤口等。不包括接受医生、护士、护工等提供的有偿卫生护理。
[14]用餐或其他饮食活动指在家、在餐厅(含在工作单位、学校等)等任何地点的早、中、晚或其他时间的餐饮活动。包括吃饭、吃外卖快餐、吃零食、吃点心、喝水、喝饮料、喝酒、喝茶、喝咖啡等饮食活动。不包括为获取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进行的试吃、试喝等活动。
[15]交通出行活动指因各种目的,采用某种交通方式(含步行)的出行活动。包括上下班(学)的交通出行,去会见客户、不同办公地点间、去外地出差的交通出行,去商场购物、去医院就医的交通出行,去健身锻炼场所、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社交场所的交通出行,去机场、火车站等乘飞机、乘火车的交通出行。
[16]劳动就业活动指为获取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工作经验或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商品生产、服务提供等活动。劳动报酬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不论实际是否获得。劳动就业活动包括专职、兼职、学徒、实习、试用期等在各类城乡企事业单位的就业活动,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初级生产经营活动,商品销售、维修安装、客货运输、家庭建筑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个人护理服务、家政服务、运输服务等有偿服务活动,开网店、做直播、开网约车、送快递外卖等灵活就业活动,以及与就业活动有关的带薪学习培训(如单位安排的上岗前培训、党校学习、在岗培训、脱产学习等)等。不包括为家人提供的无酬家务劳动、无酬志愿者工作等。
[17]学习培训活动指各级教育水平的学习。包括学前教育、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高中阶段、高等教育等各级学历教育学习,成人技术培训、成人非学历高等教育等继续教育学习,以及与之有关的课外学习、补课、完成家庭作业、自学等;包括与职业有关的技能学习、资格认证和各类短期培训(外语、计算机、驾校等),以及个人娱乐爱好等其他学习培训活动;包括参加资格认证课程、为职业考试进行的复习课程等活动。不包括与就业活动有关的带薪学习培训(如单位安排的上岗前培训、党校学习、在岗培训、脱产学习等)。
[18]家务劳动活动指为自己或家庭成员提供的无偿家务活动。包括烧菜做饭、洗衣清扫、饲养宠物和其他家务劳动等。不包括为非家庭成员提供的无偿家务活动。
[19]陪伴照料家人活动指对各个年龄阶段的家人进行生活照料、学习辅导等活动。包括照料家人日常起居、卫生护理,与家人交谈,进行学习方面的辅导、陪伴和监督等活动。不包括陪伴照料非家庭成员。
[20]购买商品或服务活动指通过互联网或到实体店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活动。包括在商场超市或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购买食品、衣服、日常用品等消费品以及家用电器、家具和汽车等耐用品,联系家电维修人员上门维修电器、在汽车维修点修理汽车等,在银行、律所、广告媒体、婚庆公司、房屋租赁等专门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活动等,在美发店、美容院等接受理发、美发、美甲、修足、按摩等服务,也包括以购物为目的收看网络直播或电视购物等。不包括陪他人而自己不购买商品或服务,在医院、诊所、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或通过互联网请医生护士为自己进行的各类看病就医、护理活动。
[21]看病就医活动指在医院、诊所、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或通过互联网请医生护士为自己进行的看病就医和护理活动。包括就诊、开药、住院、手术、输液、打针、体检、咨询、理疗、按摩、验光等。不包括陪他人看病就医和带宠物看病就医。
[22]运动健身活动指以健身强体为目的在家里或各类运动健身场所开展的活动。包括散步、跑步、登山、骑行等运动,太极拳、散打等各类武术运动,跳广场舞、健身舞、健身操、瑜伽等各类舞蹈运动,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各类球类运动,游泳、跳水、潜水、帆船、冲浪等各类水上运动,滑冰、滑雪等各类冰雪运动,摔跤、柔道、拳击等各类搏击运动,使用杠铃、哑铃等健身器械进行的健身活动。不包括围棋、象棋、跳棋、桥牌等棋牌类智力运动。
[23]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指参加文化或休闲活动、开展文娱爱好、参观使用各类文化场馆设施以及旅游等活动。包括阅读书报期刊、视听娱乐、游戏消遣放松、文娱爱好、参与文化场馆活动、旅游等其他文化休闲娱乐等。
[24]社会交往活动指以社会交往为目的的各类活动。包括社交性质的交谈、聊天、打电话、发信息、发邮件等,参加聚会、校庆、婚丧仪式等活动,参加单位、社区或慈善机构组织的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不包括工作或学习性质的通信、交流、发邮件等活动。
[25]互联网使用是指调查对象在进行某类活动时的互联网使用情况,包括通过手机、电脑或其他设备上网。
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第三号)
——分城乡、分性别、分年龄组主要活动领域参与者时间利用情况
根据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结果,现将分城乡、分性别、分年龄组的各主要活动领域和互联网使用情况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和活动参与率数据公布如下。
调查结果显示,按一周7天计算的居民每日活动中:
一、个人生理必需活动领域
个人生理必需活动领域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2小时27分钟。其中,男性12小时23分钟,女性12小时31分钟;城镇居民12小时26分钟,农村居民12小时29分钟;6—17周岁居民12小时44分钟,18—59周岁居民12小时12分钟,60周岁及以上居民12小时56分钟。
个人生理必需活动领域的分城乡、分性别、分年龄组活动参与率均为100.0%。
二、有酬劳动领域
有酬劳动领域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23分钟。其中,男性6小时44分钟,女性5小时55分钟;城镇居民6小时23分钟,农村居民6小时22分钟;6—17周岁居民[1]4小时21分钟,18—59周岁居民6小时32分钟,60周岁及以上居民5小时30分钟。
有酬劳动领域的活动参与率为54.1%。其中,男性60.2%,女性47.7%;城镇居民52.1%,农村居民57.9%;6—17周岁居民1.2%,18—59周岁居民75.6%,60周岁及以上居民36.3%。
三、无酬劳动领域
无酬劳动领域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2小时45分钟。其中,男性1小时52分钟,女性3小时29分钟;城镇居民2小时44分钟,农村居民2小时46分钟;6—17周岁居民36分钟,18—59周岁居民2小时42分钟,60周岁及以上居民3小时31分钟。
无酬劳动领域的活动参与率为75.6%。其中,男性67.5%,女性83.9%;城镇居民76.0%,农村居民74.8%;6—17周岁居民33.7%,18—59周岁居民82.7%,60周岁及以上居民88.9%。
四、个人自由支配活动领域
个人自由支配活动领域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3小时30分钟。其中,男性3小时37分钟,女性3小时22分钟;城镇居民3小时34分钟,农村居民3小时20分钟;6—17周岁居民2小时19分钟,18—59周岁居民3小时8分钟,60周岁及以上居民5小时22分钟。
个人自由支配活动领域的活动参与率为97.4%。其中,男性97.6%,女性97.1%;城镇居民97.2%,农村居民97.7%;6—17周岁居民96.6%,18—59周岁居民97.1%,60周岁及以上居民98.7%。
五、学习培训领域
学习培训领域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7小时9分钟。其中,男性7小时15分钟,女性7小时2分钟;城镇居民7小时4分钟,农村居民7小时18分钟;6—17周岁居民8小时12分钟,18—59周岁居民5小时2分钟,60周岁及以上居民1小时27分钟。
学习培训领域的活动参与率为25.1%。其中,男性26.1%,女性23.9%;城镇居民25.3%,农村居民24.6%;6—17周岁居民98.4%,18—59周岁居民12.8%,60周岁及以上居民1.2%。
六、交通活动领域
交通活动领域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2分钟。其中,男性1小时3分钟,女性1小时;城镇居民1小时4分钟,农村居民57分钟;6—17周岁居民50分钟,18—59周岁居民1小时6分钟,60周岁及以上居民59分钟。
交通活动领域的活动参与率为80.5%。其中,男性81.9%,女性79.1%;城镇居民84.0%,农村居民73.7%;6—17周岁居民84.9%,18—59周岁居民84.9%,60周岁及以上居民65.2%。
七、互联网使用
互联网使用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6小时3分钟。其中,男性6小时11分钟,女性5小时54分钟;城镇居民6小时42分钟,农村居民4小时43分钟;6—17周岁居民2小时15分钟,18—59周岁居民7小时19分钟,60周岁及以上居民4小时52分钟。
互联网使用的活动参与率为92.9%。其中,男性93.5%,女性92.4%;城镇居民94.3%,农村居民90.2%;6—17周岁居民82.4%,18—59周岁居民98.7%,60周岁及以上居民85.2%。
注释:
[1]在实际调查中,6—15周岁居民无有酬劳动领域活动。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负责人就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主要数据情况答记者问
10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这次调查有什么新变化、新特点?调查数据质量是如何保证的?调查数据反映了怎样的社会民生福祉变迁?调查结果将如何应用?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负责人日前就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工作开展和主要数据情况,接受中国信息报记者采访。
1.问: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有哪些新变化、新特点?
答:我国于2008年、2018年开展了两次时间利用调查,为健全社会统计调查体系、开展民生福祉分析和国际比较研究等提供了统计数据支撑。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上都基于前两次调查进行了优化。
一是调查范围有扩大。前两次时间利用调查覆盖全国约1/3地区,调查对象分别为1.7万户家庭、3.7万人,2.0万户家庭、4.9万人。为获取不同地区居民的时间利用信息,提高调查样本的代表性,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将调查范围扩大至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统一的抽样方法抽选出3.85万户城乡居民家庭、共10.7万人参与调查,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国居民时间利用情况。
二是调查对象有拓展。2008年时间利用调查的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户内15—74周岁常住成员,2018年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户内15周岁及以上常住成员。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将调查对象扩展至6周岁及以上常住成员,增加6—14周岁年龄段调查对象,调查对象更加全面广泛,对于我国居民在学习培训方面所花费时间的反映更符合实际。
三是调查内容有调整。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将居民一天的活动划分为6个主要活动领域、13个主要活动大类。其中,在13个主要活动大类中有7个大类设置了细分项,活动类别扩展至34个,调查内容更加丰富细化。比如,家务劳动活动大类细分为烧菜做饭、洗衣清扫、饲养宠物、其他家务劳动等类别。
四是调查方式有改进。前两次时间利用调查主要使用纸质问卷进行填报。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应用信息化手段,使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主要采取手机小程序自主填报方式开展调查,更加方便调查对象填报。在外就读的学生、农村外出从业人员和随迁家属、临时外出(探亲访友、旅游、出差或培训等)等人员若调查时不在家居住可通过手机自行填报。对于部分使用手机填报确有困难的调查对象,仍使用纸质问卷进行填报,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上门辅助完成调查。
总的来看,此次调查可以说是一次全新的调查。
2.问:调查数据质量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采取了哪些措施保证数据质量?
答: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坚持将确保数据质量贯穿于调查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按照统计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职责,大力加强调查人员培训。三是强化制度保障。科学设计调查方案,周密制定工作细则,统一抽取调查样本。四是应用电子化采集方式。调查数据采集过程实现电子化、网络化,为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技术保障。五是实现数据随报随审。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同步进行审核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返回核实修改,最大程度减少调查对象回忆误差。六是开展现场调研督导和事后质量抽查。组建调研督导组,实地督促指导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调查员严格执行调查方案,持证入户、核对信息、逐题访问、辅助填报、签字确认。现场调查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抽查结果显示,超过99%的抽中调查户表示调查员上门核对家庭信息并指导填报;对于使用纸质问卷的调查户,98.3%的抽中调查户表示调查员严格按照其填报的纸质表进行辅助填报。通过上述措施,有力保障了本次调查工作有序、过程规范、数据真实、结果可靠。
3.问:时间利用调查是评估居民生活质量、分析民生福祉改善情况的重要方式,此次调查反映出近年来我国社会民生福祉方面有哪些变化?
答:时间利用调查通过了解居民在各项活动上的时间投入,提供了观测居民日常生活、评估民生福祉改善、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维度。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居民时间利用分配和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居民在家务劳动中进一步“解放双手”。近年来,智能家居在生活中的场景应用不断升级,点外卖、找家政等家庭服务逐渐得到大众认可。调查数据显示,家务劳动活动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1小时59分钟,比2018年减少28分钟。居民家务劳动活动时间的缩短,反映出我国居民生活方式发生较大变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是网络购物助力消费潜力释放。202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71495亿元,比2018年增长23.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2018年的18.4%提高到2023年的27.6%,网络购物在释放消费潜力方面的作用逐渐显现。调查数据显示,购买商品或服务活动的参与者每日平均时间为43分钟,比2018年减少37分钟;活动参与率为34.1%,比2018年提高13.0个百分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互联网的居民比例为54.7%,比2018年提高38.1个百分点。居民购买商品或服务活动时间的缩短,反映出网络购物、在线生活服务等对居民的消费方式产生深刻影响,居民生活更加方便快捷。
三是全民健身热情高涨。随着全民健身的不断推广,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理念加速融合,运动健身越来越得到人们认可。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运动健身活动参与率为49.6%,比2018年提高18.7个百分点。居民运动健身活动参与率的提升,反映出居民健身意识增强,生活方式更加健康。
四是信息化加速互联网普及。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穿戴设备等日益普及,逐渐融入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调查结果显示,互联网使用的居民每日平均时间为5小时37分钟,比2018年增加2小时55分钟;互联网使用活动参与率为92.9%,比2018年提高35.9个百分点。互联网使用时长的增加和参与率的提高,反映出我国居民的生产生活与互联网的联系更加紧密,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4.问:目前时间利用调查公报已经发布,您能否介绍一下在深入开发应用时间利用调查数据方面还会有哪些举措?
答: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能够全面、准确反映居民时间利用情况和生产生活变化,将为改善民生福祉、科学制定社会民生政策提供详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我们于10月31日向社会公众发布了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更为详细的全国及分地区汇总数据,我们将通过《中国时间利用调查年鉴》等资料对外发布。此外,我们还将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对我国居民时间利用情况和活动特征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推动时间利用调查微观数据开发应用,通过国家统计局微观数据实验室以及与有关高校合作共建的数据开发中心,将经过脱敏处理后形成的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微观数据集向专家学者开放。